杨清源则是继续翻看卷宗,想到之前在刑部看到的案卷,两相印证。
官府在李守的家中搜出了一件血衣和脏银。
这件血衣是一件内衫,而留在刘府门上的却是锦衣外袍的碎片,说明凶手杀人之时穿的是内衫,杀完人之后又披上了外袍。
刘雪和李守已有肌肤之亲,是何缘由,让李守痛下杀手,将刘小姐杀害?!
那李守将血衣和脏银藏在家中,说明他曾经回家换下了血衣。
如此第二个不合逻辑的地方就出现了。
如果李守换过衣服,那么为何没有注意到背上一处被撕开了一个口子?
杨清源刚刚验看了锦袍,那一道缺口十分明显,若是李守真的曾经换下衣服,绝对不可能察觉不到!
那么李守为了明知锦衣破了还要继续穿呢?!
“刘县令,你们抓捕李守的时候,他是穿着这件衣服吗?!”
“额,并非如此,当时的李守只穿了一件外衣,他因为欠下赌坊老板三千两的债务,被赌坊的抓了起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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