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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整整三十八十年,他活得像个清教徒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网路上的东西说的大概都是错的,年幼时长辈所说的梦幻泡影也是错的。什么全年发情,什么嗅到对方的气息就会倒地不起,什么可笑的患得患失什么疯狂的迷恋什么多巴胺的刺激感官的碰撞,一切都是错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然,为什么我遇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借着这张身份的皮囊流离失所辗转四处,他学到了一切自己需要的知识会用了所有人类使用的工具,他也为了取悦别的nVX而暴露自己某部分原身,可这一切没有任何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是找不到那个让他为之疯狂的气息。他终于停止了过多接触他人的行为,停止了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四处游荡,卖掉了各处的房子舍弃掉了大量庞杂无用的人际网,窝到城市的角落里开了这家酒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讥讽的是,那刻在基因中近乎本能的追寻依旧没有停止,他下意识的选择了人流量最大的地段,习惯X的用温柔的面目接纳每一个醉醺醺的家伙。

        也许他/她就是下一个呢?

        即使对方吐在他的西装K上,即使对方嗑high了抱着他磨蹭。

        浮萍无依的人来了又去,每一个都是面容模糊的大笑着和他称兄道弟,赞赏他即使在店内被火并依旧站在吧台后面无谓的擦拭酒杯的勇气,只有他知道,那只是根本无所知觉,才不是什么狗P勇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明明是个胆小的要命的家伙。

        胆小到看到同为异族倒在雨幕中浑身伤痕累累的卡桠时浑身颤抖,于心不忍;胆小到第一次遇见安洁时,钉在吧台后脚下生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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